哈爾濱電動吊籃租賃講述吊籃的使用規則有哪些
第一、作業人員安全規則
1、作業人員作業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,安全帶上的自鎖扣應扣在單獨牢固固定在建(構)筑物上方的懸掛生命繩上。
2、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,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證明方可上崗操作。吊籃必須指定人員操作,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或未經主管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吊籃。
3、吊籃必須有二名以上人員進行操作作業,嚴禁單人升空作業。
4、作業人員酒后,過度疲勞或情緒異常時不得上崗作業。
5、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行吊籃,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吊籃,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。
6、作業人員不得穿著硬底鞋、塑料底鞋、拖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進行作業,作業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、凳、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。
第二、環境安全規則
1、提供吊籃作用的電源必須是380V,三相五線制接地電源。
2、建筑物或構筑物頂面支承懸掛機構處的承載強度不得低于l 500kg/m2。如懸掛機構由頂面預埋件承受時,預埋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。
3、在雷暴雨、大霧、大雪及風速在大于10.8州s(相當于陣風6級)的惡劣氣候環境下,嚴禁吊籃作業。
4、距高壓線10m范圍內嚴禁使用吊籃。
5、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時,必須在吊籃下方設置警線或安全廊,并設置明顯警戒標志和配備安全監督人員。
6、吊籃升空作業范圍內應清除各種突出物或障礙物,固定突出物或轉角處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,施工期間嚴禁開啟外開窗戶。
7、夜間施工時,施工現場應有充足照明,照明度應大于150LX,并在施工范圍設置警戒信號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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